买70斤水果少了16斤 一水果摊欺客宰客“一次性死亡”
今年1月初,有游客投诉称,自己在三亚鸿港市场一摊位内购买了4种、共70斤水果,花费550元。在机场托运时称重发现,水果存在严重的缺斤短两,仅有50余斤。回到家后,消费者按照水果摊名片上的联系方式联系到摊主,摊主先是表示愿意将短斤缺两造成的200余元损失退还给消费者,而当消费者提供了自己的账号后发现,摊主不再接听电话。
随后,消费者将此事投诉至三亚市工商局,经核实该摊位当日售出的4种水果每种少了4斤,一共短斤16斤,存在严重的欺客宰客行为。对此,三亚市工商局对该水果摊位实行“一次性死亡”,吊销了该摊位的营业执照。
除此之外,在近日的检查过程中,执法人员还对鸿港市场内一家在整箱销售的水果中掺杂杂物的商家,以及第一市场内一在水果箱中掺杂纸板的商家做出各罚款5000元的处罚。同时,取缔了鸿港市场内一家无证无照经营的水果摊点。
不按平均差价率管理规定标价 一海鲜店获罚1000元
日前,三亚市工商局、物价局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人员对三亚旅游市场进行联合检查。检查中,三亚湾路南海湾小贝壳海鲜店因不按平均差价率管理规定标价,现场获罚1000元。
据了解,检查中,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发现,该海鲜店的墨鱼、兔子螺标价远远高于按照平均差价率管理规定计算出的价格。该海鲜店内墨鱼标价为260元/500g,比规定的127.6元高出一倍多;兔子螺标价92元/500g,比规定的57.2元高出近一倍。
三亚市物价检查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连日来,物价检查所的工作人员每天向各海鲜店发放告诫书和海鲜品价目表,而就在18日工作人员刚刚到这家海鲜店进行过检查,并告诫经营者按照平均差价率管理规定标价。由于该商家明知故犯,为教育本店、警示其他海鲜店,执法人员现场对南海湾小贝壳海鲜店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